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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2号)
1、“12号通告”出台的背景是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西村街道西湾东路1号之一3楼。
3、需要明确的是,“12号通告”已经实施了8天,但丝毫不能放松,要继续严格执行。“通知”明确提出:减少人员流动。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居家办公。
11月2日起广州荔湾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通告如下:金花街康王北路以西、陈家祠道以北、荔湾路以东、西华路以南所围合区域。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2022年11月12日起,荔湾区划定临时管控区。白鹤洞街保利·葛洲坝海德公馆10栋、11栋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自2022年11月18日起,广州荔湾区中南街、昌华街、金花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于11月9日9时起,暂停站前街道、西村街道、南源街道、彩虹街道4个街道全域地铁公交服务。荔湾区其余18个街道除高、中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范围以外的地铁公交服务保持正常。
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6日,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彩虹街东浚荔景苑小区、周门路18号彩虹寓。
自2022年11月27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如下: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东沙街南_村西社坊八巷11226号;西社坊九巷8-10号。
11月27日广州荔湾区划定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一览(组图)
自2022年11月27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如下: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东沙街南_村西社坊八巷11226号;西社坊九巷8-10号。
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海龙街道增_南约298-300号、306-308号、314-316号。冲口街道花地大道中280号、282号。
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西村街道环市西路36号之五。东沙街道南_新村七巷3-5号,八巷3-5号,九巷3-5号。
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西村街道增_五巷66号、西湾路101号之一。逢源街道建隆大街2号三楼、华贵路140号7楼、荷溪三约新街17号4楼。